依据国家
湿地公园建设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在尊重生态学原理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自然界的自我恢复能力,辅以适当工程措施,确保区域湿地生态系统得到科学平稳的恢复。
1、水体修复规划
以立足现状,无为而治为基本修复理念,严格遵守“最小干预”的生态系统学原理。通过实施退塘还湖、水道清淤、水体连通等工程措施,在3-5年内,使湖主体水域和合理利用区的粗放养殖区的水体恢复或接近自然湖泊的基本特征;并在5-8年内人工辅助恢复水清草美、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的良好湿地生态体系。
2、栖息地(生境)恢复规划
以师法自然、适地适树(草)、就地取材等为基本理念,采取恢复水位变化、营造浅滩、营造深水区、营造片林、恢复水生植被等工程和生物措施,在5-8年内恢复水域良好的湿地生态环境,使之成为野生动植物,特别是鸟类理想的栖息地(生境)。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保护湿地资源、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保护优先、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从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保护栖息地、防止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衰退的基本要求出发,积极开展湿地保护、恢复与重建,最大限度地保护、恢复湿地生态特征、自然风貌和生物多样性,让公众在领略湿地自然风光中认识湿地、了解湿地,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充分发挥湿地特有的生态效益,为湿地公园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